《续文献通考》王圻_纂辑_万历_5_早稻田大学馆藏地理历史

90-5 宋 文通考卷之十四 田赋攻电田上 皇明進士雲間王圻基 宗嘉定七年以京西屯田慕人耕種 安西總任處厚言典十五年州共田二千 六百五十餘填夏秋輪租一十四萬一千餘石的所电 十三年四川宣 将兵能民和程為利其博乾道四年以後电田兵歸軍 教而營田付诸州慕细失租利将豪民時占 命總须所宣無司措置其逃之田内外亦多有 弊不可悉今豪强移徒田土荒开正當播種之秋合 尖通子
臣請試陳今日所當之田如利之西路则皂郊之 内默池谷水之内崖石鎮利之東路则洋川之 荒葉至於金州近襄亦多有之其田去處武百里或二 内青座鳳集之內盤車大率昔為當服今成 三百里有高山大陵之可有原堡兵戌之援可特 亦有戚來所不會至之處若更得土豪之助则指 日可成今間三路土豪之為忠义者有目備費用自 治農器白辦耕牛自用土人各随便利開及秋 未立额或量行輸祖潜裕兵民使渐食比之 施工罗計所耕可数千顷明年此時便收地利官 布種其間亦有顯爱官司給助者亦自不多若望 之民又背可用之兵不年間食既当兵丁亦足蕴 戌守亦不件若是無电田之名而有电田之赛 一有吸成家自為守人自為此會卒遭兵 苦解貴官苦耀其利害豆不萬萬相平况耕田 今之耕夫可為後之
時之有餘男守有餘備失之嘉熙四年七月 所收之栗計直以之總所無輸之苦開有 以孟共為四川宜機司無知州節制歸陕見州軍 Bo+在官者免其租在民者以所收十之一二歸其主佚三 马洪途大典电田令流民江上七十里内分田以耕 遇则用以守江於城三五十里内亦分田以耕遇 用以守城在者则耕四野之田而用以守田 縣电官随即歸還其有達庆許民越重罪之 兵火百姓新业官以其土權耕电以給軍食侈 年事定则各還元业淳三年九月韶日四川累經 民歸業占不還自今民有却券界至分明所在州 年二月韶封椿庫十八界會一十萬銀二千两付李 提皋李士连就司空山創司提本路山寨实三 赵屯已就但制間置司江南相去差遠可今准西 月准酉疆场延八百餘里近今沿江制司國結 請郡措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