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法典籍.吐鲁番出土法律文献》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

總 甲 四册编 此番出七法律文 学 版 一九九四年 社
中國珍稀法律典籍集成辑委員會编 總主 委 劉海年楊一凡(按姓氏筆畫馬序)史金波 曲英 田 池曦朝 禾 田 吴 震 涛 白 吴九龍 演 宋國 胡華强 李均明 唐耕耦 徐立志 李贵連 沈厚 張智 楊一凡 劉笃才蒋達濤 楊升南 鄭 齊 秦 鸿音 劉海年
中國珍稀法律典籍集成甲编第四册 據考古發掘資料記载,阿斯塔那 半葉至八世紀後半葉,歷時約五百年。文書年代大致亦如墓葬。這段時期可分爲晋十六國,高昌國和唐 哈拉和卓古墓群的年代上起西晋,下至中唐,即公元三世紀後元四三九年)北亡,餘部西奔。太平眞君四年(公元四四三年),北凉餘裔沮渠無、安周兄弟二人元三二七年),前凉張酸在此置高昌郡,之後符秦、後凉、西、北凉相沿不改。北魏太延五年(公 爲“高昌王」。其後,張、馬、氏相次嬉替,均以一高昌「爲國名,史“高昌,仍都高昌城.據高昌,相凉王,建元一承平一,以高昌郡治為王都。公元四六.年,柔然沮渠安周,立伯周 以其地爲西州。八世紀末,吐蕃攻占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