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公报》1919年5月_北洋政府公报_第二历史档案馆

印 發 行 中華民國八年五月一日星期四第一千一百六十三號 話 東 局 北京東长安牌楼王府井大街 號 政府公報 本報目 本报独照陽后每日厨帐一统 丹者收国大辉八弟元 教火役私自加請告知本局以便查究是强要
大合 紫命合事 大命 任命海永酒敛布為翊衡官此合 大穗合 中华民國八年四月二十日 國務理鲮能訓 内務總是鐵館训呈准汇蘇省長齊耀琳杏任命王基晏李步雲試署江蘇水上警察第二 3 警正照准此命 印 第143册 中华民國八年四月三十日 大糖統合 告诚刑等本大穗統依照法第四十條宣告将該犯張周南原判教行徒刑刑期十一年 司法穗長朱深星湖南漢縣犯張周南等被迫出狱事後即行投回情堪嘉尚挺請宣 合命 减為敦行徒刑刑期八年宋仁齊原處無期徒刑减為一等有期徒刑十五年會到氏原判二 五月一日第一千1百六十三號
中華民國八年四月二十日 犬穗统指合第一千二百九號 司法總長朱 國務理能訓 深 星悉准予開復處分余如所辨理此分 呈概援案開復已革永慕寺達喇嘛江巴拉勒巴處分由 今暂行兼代院務蒙藏院副總裁治格 税印 中華民國八年四月二十日 大總指合第一千二百十號 合京兆尹王蓬 國務理线能训 5 第143册 星悉交内财政雨部會核辨理此合 星報民國六年京兆水服撕收支款目列招呈鉴由 既印 中街民國八羊四月三十日 大總指今第一千二百十一號 财政總長心湛 府公報 五月一日第一千一百六十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