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判例判牍》第六册_历代判例判牍



圖書在版编目(CIP)数據 歷代判例判(全十二册)/杨一凡,徐立志,2005 I.歷.Ⅱ.①杨②徐.Ⅲ.案例-棠编-中 國-先秦時代~清代IV.D929 中國版本圆書館CIP数據核字第118468號 黄任编辑 周興泉 责任校對 吴小雲 责任印製 鄭以京戴宽 出版發行 社 址 北京鼓楼西大街甲158號 郵编100720 電 話010-84029450(郵購)010-64031534(總编室)網
歷代判例判第六册 以及刑案失察、錯判,参奏追究文武職官的司法文書,其中载明案件始末和對失職官員予以處的案例(四)州事命案参。钞本,编者不群。該文獻係殺傷、逆偷等刑事重案獲罪犯或破案超過時限,二十八件。(五)各省刑部案。钞本,编者不群。為清道光年間各省督撕咨奏题送刑部的案件,共三百三十四 件.個别案件有刑部的改正判和皇帝的旨.這五種文獻現藏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圖書館。整理中,對於明的錯字和體字,直改 正。不於筆的錯、衍字,在正文中用標明 把改正文字寫於錯字之後 用“標明。刑事 判例每件開頭的「督咨「撕咨一前原書脱落一字,整理時予以補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