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汇刊》第5辑_第4册_台湾文献汇刊

臺灣文獻匯刊 第五辑◎第四册 淡水廳志 灣聘片專賣法令
淡 水 廳 《淡水志》二卷,抄本,清道光年間李嗣業修、鄭用踢繁。這是淡 志 水最早的魔志,鄭用锡在凡例中:“淡向無專志,其大略附列郡志 内。自乾隆二十九年后郡志未有重修,所有增添各款無编人,遂置缺 如。兹奉上纂省志,橡筋各縣設局探访,繁成卷快,郡详送以 核瓣,用奉本主特派探绿志,敢不其離其慎,小心探訪。第一 人精神有限,耳目難周,今就原郡志内所有各款附辑淡專像另為摘 探。其自二十九年以前者或仍蓄文,或重加考訂,自二十九年以后者 除林逆之變案焚失無查核,其余或得案之考據,或得同人之 見聞,按照密颁格式目列,增修其間。”然如此,是書仍嫌简略。
淡水廳志 卷 建 城 目銀 置 八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