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公报》63_64期民国15年9_10月_外交部编_近代中国史料丛刊

沈 龍 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第三十七辑 福 外交公報 外交部 六十三六十四期 民國十五年九月丨十月 公 印行
自 附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第一火總報告十五年二 條約 國际聯合价秘悲愿通知瑞士批准加人网际永久法庭居规任意條文宣言寄呈原備 劍戴
法 合 外 外交部中俄命委員會組大 兹制定外交部中俄命委員命大公布之此命 第二條 第一木附於外交部理中華民國舆蘇聯共和國事務 本置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均由外交長聘任之 公 第四條 第二條 中俄開大時由會長主席 台長商承部長總理務副會长贺長理務 本設門委員由長就有關保各機關中商派分任專門事项 报 第五條 前分委具長及出席委員由合長就門委員中指派之 本台得按照會謢事類設立分委員台由分委員長乘承命長直接與封方 第七 第六 本會殷顺問護由會長荫聘以備豁 本行設秘费及事務具承會長及副長之命理事務 第八條 合 本合得酌用履員記若干人分掌檔案及寫記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