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第52册_大明会典_正德四年校正六年刻印本

入使用 大明律 大明會典卷之一百四十二 州商十七 大明典180求起号WA35-23 三千里 夫匠軍 拆申明身 尺拆申明亭房屋及板者杖一百流 凡軍士春守之度丁夫潍匠在干之所 5 国立国园害 答四十因而致苑者杖八十若巳行移司 而有疾病該官司不為請給乐救者 2022232
屋看五十因而致傷人合者杖一百罪坐 凡失火目已房屋者答四十延燒官民房 凡私和公事者减把人罪二等罪止营五十 社减一等若 京丽及關者 失火之人若烧 山陵兆域内失火者杖入十徒二年延烧林木者状 使用 火者亦校八十徒二年主守之人因而侵败 追烧者谷减三等の若检庫及内 财物者計以监宇自蓝瀚其在外失犬面 一百流二千里若松官府公解及食内失清求纪号 A35-23 還者杖一百 尖者林八十.其守术 农犬故燒人房屋 官殿及君若子因者但見火起皆不得所宇 凡放火故燒自已房屋者状一百若延官 2 2 2 [大明會典180] 放火故境官民房屋及公解會庫保官精聚 益取财物者發傷人者以故傷.卷 民房屋及秸聚之物者杖
不應禁而禁及不應柳鎖扭而极者各 典卒么興回去柳扭者罪亦如之提 牢官知而不者只同罪不知者不坐◎其 而桃者合减一等の若国自去及司微官 4 故禁故勘平人 秋六十若受财者亚計以柱法重 凡官更换私伟故禁平人者八十因面 使用 秋八十市 老国公事干迎平人在官無欧死者 首者自罪至免者减一等不知者不坐 教见者提牢官及司官典空知而不 清求尼号WA35-23 者杖八十折以上依凡 死者减一等不知情及依法烤部者不坐若 因公事于連平人在官事问及罪人瞩 因而我疤 [大明典180卷 邂追致死者勿 九因情犯已完兴尽御史提刑搜察司赛 状仿明白不服招承明立支亲体法部 2 2 5国立国会园 無党别無追彻事理應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