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佛教文献.补编》77卷_黄夏年主编_民国佛教文献



报 孟子斥楊墨為邪民,充塞仁羲,正以楊墨奥孔孟同言仁羲而其實,惡紫朱,枚深之耳。凡孟子與告子之,皆以其言仁羲似是而非非以其不言仁義也。秋水篇言公孫龍問於魏牟曰,龍少學先王之道,長而明仁羲之行,合同,白,然不然,可不可,困白家之知,躬口之。是公孫亦仁義之徒,楊朱不足也。默拇於者 者,蓋仁羲三古以來之教,楊墨孟荀公孫龍告子之徒皆歸本於仁羲,而羲各不同,故孟子必而關之,蓝以其近似 累結,句游心於白同之,而瞰學躯用之言,非乎,而楊是也。子為仁羲將者,楊朱亦為仁羲 者,吕適音各,太之子华楊朱者也。凡本生重已貴生,殆皆取之楊朱千華之也。孟子楊朱蜜之言 足以其也。
報 若颜者,惡富也,故曰,道之真以治身其餘以贫家,其土直以治天下,由此之,帝王之功,聖王 四 水而死 光,非其義者,不受其,无道之世,不其,兄我乎,乃自沉於水,伯夷叔齊,曰,又欲以其屎行漫我,因自投清治之,下随日,吾生乎世,而无道之人再來漫我以其辱行,乃自投 之餘事也,非所以完身養生也。此皆以忍情性損為主,而一皆歸乎粪生完身,亦楊朱之徒也。王言北人无 推於碟犬流家操瓢而乞,兹數子者正土之所美,悬楊朱末流相攻之事亦,而子華之徙要合於仲,亦於楊朱近,王之所義竟高於盜跖也,以莊書之,拇馬歸法实在宥請,於魏车一派合,無写君子,無為小人,殉財殉名 盗之艳仁義,仲尼,而王篇中隨之流,不仁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