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档案.外债档案史料》4_民国外债档案史料

二、沪军都督三井洋行四次借款(1912年1月24日-6月13日)1.江苏都督抄送沪军都督三井借款帐据致财政部函 2.财政部三井洋行借款协定3.财政部三井洋行借款再延期契约.财政部三井洋行借款第三次延期契约5.财政部关于归还借款事 复三井洋行驻京代表函6.库藏司为拨还三井洋行日金八万元 致公债司付7.库藏司抄录拨还欠款清单致公债司付三、江苏铁路公司大仓洋行借款,*(1912年1月27日)1.江苏铁路公司大仓洋行借款合同2.
2.清度支部奥国三公司购买军械合同六、南京临时政府三井洋行军需借款(1010¥月
十、中国政府华比银行借款(1912年3月14日)1年中国政府五厘息金镜借款合同.2.华比银行请付借款附属垫款半年到期息金 致财政部函3.财政部为借款本息由五国资本团分还事致 华比银行函稿,陆军部上海三井洋行被服军械借款(1912年3月18日)1.陆军部检送三井洋行欠款展限合同 致财政部公函.2.财政部陆军部与三井洋行订立之欠款 再延期契约3.财政部关于欠款请再展期致三井洋行函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