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世宗宪皇帝雍正》朱批谕旨_第16册_清世宗宪皇帝雍正谕旨

批莽立奏 雍正二年四月十五日巡视長課察御史臣莽立謹 奏為遵 旨事臣一介庸愚至微至陋荷蒙 聖訓奉 皇上特簡巡於雍正元年五月初八日恭請 上長法大今特簡爾前去清除樊端整理法非二三年不可爾若能於 年之内辨理安協亦即奏明更換此遵臣自受事以來水自持留心察一 臣於本年正月内在京經 切有政者尽力與除總以商裕課為念不敢少懈其長鹽務模已定 奏明今山東務臣於二月十八日甫到濟南率同運司漆绍文逐一確凡有利 从乏商帘者无不行各頂樊端悉皆革除實力奉行大乐山東政現模亦 定此皆遵 聖訓指示一年之間典除殆地方有司咸知督銷之青而商窗亦各安煎運之业矣 相應奏請 莽立
濟南等各府州縣向有规者橄運司行核减母許累及商人外其撕臣 向有現銀一千二百兩本司亚無收受无庸减留各等情到臣據此除將 擅便理合請 及按察司銀雨既行裁革无庸减留相應一供裁革以魁商困臣未敢 奏 旨遵行謹 務保街事普事浩常行圳行何康泰計耶 雍正二年八月十七日巡砚長鹽課察御史臣莽立謹 皇仁事照長额引臣於去莅任後遵 奏為奏銷之限已届元年之銷引未完再請據情陳奏仰 臣 旨徹底清理查康熙六十一年之引未運者甚多已據商人等奏鋪展限經 奏寬至雍正二年奏報蒙 皇上恩准展限一年此遵已於今年五月内奏全完在案商因力先運六 十一年引以致雍正元年之引除领運過外尚有未能倾者十萬餘道前據 丼立
奏伏乞 可以全完此以後年年额再无雞滞之虞矣理合具 奏 皇上恩准施行謹 若於此限内再不能完將立一供治罪該部知道 猿莽立所奏元年未完引未能全销已大牛辨理尚勤惧准照所展限 奏写陳明均引分引事霸長法猜樊已經臣節大條奏均蒙 雍正二年九月十五日巡砚長課察御史臣莽立謹 俞允現今日有起色而山東精樊其最大者有二一在之引地不均一在復引之 分派不公以致商受累課瓣臣已行運司齊集泉商會同濟南府等秉 公妥去後兹據該司漆貂文等群覆均引一事將現在州縣额引均句搭配細 加增減夏多益寡涧得均平造具清册前來至於按名分引一事亦據該司群 查案卷傅齊各商公同協據商人等具呈俱按名均分請核题使司 商人貨富永杜争端等情到臣但未據造送引數商名清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