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注疏》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_28_毛氏汲古阁十三经注疏



父丹母總麻有有服而无服公子為妻之 有服公子之妻爲公子之外兄弟為公子之外 傅日母出爲母之服母死爲其母之服 二統三年之丧既矣有期之既葬矣带其故 期既葬差相似也經期之經三年經除 為父首程除矣為父既衰七升母既葬裳 八开凡齐衰既莽衰或人升武九开服其功襄服 三年之葛期既葬之萬带小於之為帶又當有 經亦反服其故葛带期之經差之定也此變麻 服葛大小同耳亦服其功衰三年之始遭 衰大功之帶背小功无也无所變於 本者三年之葛有本大功以上也小功以下
期大記日外宗中南面 兄弟服斯妻服期諾候為天子服新夫人亦服 豁候為天于下鞋 大子 服新臣服期君之母非夫人则拳臣無服唯远臣 醴庶于為後為其丹總言唯君所服佛君也春秋之 当事升大夫相為亦然為其妻往服之出 以他事不至丧所 精反 無免經唯公门有齊衰傅日君子不李人之丧亦 爸七四 及占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