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全集》第十七卷_胡适

《胡适全集》第十七卷_胡适

记熊会贞晚年才用《水经注》《永乐大典》本残宋本及明钞 跋合众图书馆藏的林颐山论编辑全校郦书的函稿 记杨希闵的《水经注汇校》手稿本 重审“赵戴《水经注》案”之一次审判166(一)明刻本《水经注》留下的许多问题188(二)明代流传下来的“明钞宋本”的本子优劣的 胡适全集第17卷 记《永乐大典目录》六十卷 附《洪武正韵》的目录 论杨守敬判断《水经注》案的谬妄 —答卢慎之先生 熊会贞《水经注疏》的遗言(一)遗言前题记三条(三)遗言后的页(四)遗言后的又一页 本来校勘他的《水经注疏》 略记赵戴驳杨守敬断定“戴之袭赵,昭然若揭”的谬论(残稿)同样的五条《水经注》、杨守敬用来证明 赵氏袭戴,孟森用来证明戴氏袭赵414 王国维判断官本《水经注》校语引归有光本五条与赵本袁又恺用顾之逵藏钞宋本[《水经注》]校本的残本465 胡适全集第17卷 孟森先生审判《水经注》案的错误 同是错误的 记王国维《沈乙庵藏黄省曾刻<水经注》跋》 丁山《哪学考》序目(未完)王梓材重录本《水经注》的三篇序跋 第一序(一)影写真迹(二)约园本(三)刻本 第二序(一)约园本(二)刻本 重校本跋(即“王三跋)(一)抄真迹本(二月十八)(二)约园本(二月廿二)(三)刻本(二月廿六) [陈励跋语]:此轩师辛丑岁初跋,有未核处,师 于丙午自京回里,另有更正。戊申又有后跋,皆手录底①本文录自1969年1月台北胡适纪念馆影印的《胡适手稿》第5集上 册。作者考察王梓材的这“三篇序跋”,非一时之功。从其中仅有的 两处注明年月日期的批语及按语看,一为1949年5月20日,一为 1957年1月22口,中隔数年之久。今暂以1957年1月22日为考察 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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