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走马楼简牍研究综述》简牍文献

《近年来长沙走马楼简牍研究综述》简牍文献

近年来长沙走马楼简牍研究综述 1 5 究情况综述如下.一关于吴简本身的研究 走马楼简读多达十余万枚,简牍种类有简、牍、签牌封检封泥匣等,内容可分为符券类、巨大而内容丰富的简读为何集中出土于J22一处,J22性质如何,成为走马楼简读发现以后学 术界首先关注的一个问题 关于J22的性质,李均明宋少华等执笔的《关于长沙出土三国东吴简读的数量和内容》(《中国文物报》997年2月16日)和宋少华何旭红的《嘉禾一井传千古》《文物天地》1997年 第4期)等都将J22定性为古并,而《简报》和《新收获》等则将其定性为古并窖。近年来长沙走马楼简牍研究综述 于一般租田民户,决不是复除租税役的人群,王纱《嘉禾吏民田家》所见“已酉丘复民”性 质新探》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田家莉”中的“复民”其实就是《吴志》所见的“复人”或“复客”他们原出本地正户,赐给功臣后集中居住。之所以称为“复民”,不是因为免除了赋税,而是因 为免除了摇役、胡平生《研究》赞同王文的观点,认为《吴志》所记“复人应是唐代避李世民讳 而改,字本作复民”.关于“田家”中的佃田与租税问题,吴荣曾《孙吴佃田制中的租赋问题》指出上称某人 细由几町,佃”是治由或垦辟之意。二十世纪利用碑铭资料研究巍普南北朝史综述 且,据吴简所见,吴国明确地实行了汉代的口钱算赋制度,那么作为取代口钱算赋制度的户 调制就不可能实行,因为二者是同一种税”,故此,孙吴有口钱算赋征收之制而无户调之制的 实行。王素《吴简所见“调”应是“户调”》《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则认为,吴承汉制,汉代 户调与口钱算赋长期并行,则吴国二者并行亦并不矛盾。户调为按户征收实物,口钱算赋为 按人征收现金,不能根据后来户调取代口钱算赋而简单地将二者视为同一种税。至于二者合 并为同一种税,则更需要较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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