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史集志》34_35_高丽史

《高丽史集志》34_35_高丽史

高麗史 四十八 共千五志巷第三十四 高史八十 朝 正大大工曹判書集殿大機学知經继泰秋馆事無成均大司成臣麟奏 印蔡 食貨 宫官 耀务官 外 商 高禄体之制至文宗大備以左會崴入米 粟麥捻十三萬九千七百三十六后十三斗 随科准給内而妃主宗室百官外而三京刑府郡縣莫不有称以養廉耿而以至雜職胥 工匠凡有 道谓史 之 别 西京官绿以西京大會输西 海 税 粮 一萬七千七百二十二后十三斗 給 之 官半給於左會半给於外邑高元 國 家 多故會虚竭禄秩不如元科宰 相 之 解而巳今取其制之可改者具列子 妃後 主滕文宗三十年定二百三十三石五斗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