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朝圣训]高宗纯皇帝圣训_二九 [十朝圣训高宗纯皇帝圣训]

皇帝聖訓卷之一百二十 慎刑十一 馆 乾隆五十一年丙午四月己丑 上谕内閣刑部奏酌改属工致死家長條例一立意覺近是 但向來属工課故殺家長者例應問凝凌猩原所以重主名 分若做 履倩佃万及店鋪属慵作之類無主名分亦未 服役者俱照属工之例概挺極刑则雇主殿死属倩平民皆得 援例問搬杖徒輕罪殊未允協自應分别科断但属工舆履倩 平民如何區别主名分及是否服役之處必须明立界限庶 問凝雨不相混刑部所奏尚未详著交軍機大臣會同部 羊悉酌具奏 高家屯宁 乾隆五十二年丁未九月辛巳
勾决以示舆泉共之羲所求其生而不得者此也該部堂 官辨理秋有年尚未能深喻朕意乃為此刻過當之事 殊属無除將原招交刑部另行照例正亚著該部嗣後遇 有此等常命案俱止须按律理無庸捏人秋情實 十月正酉 上伦軍机大臣等刑部具题山东省民人李德同行拒傷事 主依盗財逃走事主追逐執持金及戳傷事主律凝监 候一本捕傷人向其物否人已是重財而輕人 也况此案李德同趟三劉三罗李純武交被事主知覺出 门追程劉三携與趟三奔逃李德被跌地李純武提至扭 住衣袖李德情急拔刀扎傷李武手背等處是所友 業已被劉三等偷先逸李德不過偶因跌致被事主扭獲 若伴而亦得走脱有不向同分之理何得援引財逃
即問死罪亦當候部謢或人矫情實理以倾悍若监 禁之犯畏死生希圖兔脱或邮挖壁洞扒越圍精武係隽 苟免性命與公然提见殺傷禁卒科街出者有間此等越狱 之犯自不得與反狱划狱者一律科罪若因其同係在狱脱逃 不為别则越狱者既概宾以重典而於情節强横反划狱 者其罪無可復加未足以昭平允自應將為首者問撤情實 者酌予方無畸重畸輕之弊今據琢永清所奏梁美焕 一犯係在狱撬脱木栅穴鑽出者非反划狱可比該撰於 獲時問凝斯决亦奏明候接到部覆再行處决乃即 王命正法辨理失之太遐若各督於此等案犯因有恭 王命之例即立予重辟亦非慎重人命之道必有横講今之督 撕皆好殺有權者况執法用刑各有輕重缓急如現在閩省辨 高宗纯自帝 理漳浦焚匪徒該督李侍从擎獲翻明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