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运全书_十五 [漕运全书]

漕運全書琴之十八 京通根年案 一治四年十月哭漕御史连流树五朋船 万条條今止三为一千舒條現在风河挖运泓船 阴無用尊可移簇就急再借終運後今其自 行製袋即于本殿費内等孤母目 广部农雀湾 被集樽運翠臣部二月間即君清臣贤布江南
会收涡正耗尖未挨隙三年正耗作正支放尖水魏 修误托如也三年分仍将耗未石戒二开亦作 挨葆厮折潮少若三年之內止准火来作耗不世遍 规耗未则于法過藏川後走致清來三年之内火耗 事發依律重究寺月 题准遵行
起却原各有地如題州東門外天下滑粮集之所 刪不许高挤河道不許地方開該春研磨 在谈家湾起却不辞抵通合無仍照例粮店歸于 張家湾其通新盖店魂改别生理应河于之 监窝可清而 國騰之漏危可塞寺田 子歌爱准每粮搜抵 民間殿畫樽線船笺不得掩搏停泊土石二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