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本义_卷十六卷十七 [春秋本义]

定四庫全書要 详校官原任侍臣王燕
定四庫全書 莘老孫氏日宣公弑子赤而立又在文公之丧也乃 使大夫逆女於齊書逆所以見弑君之人得志而 在位则无所不至也高氏日公子遂盖公族之尊者 尤不可也悬人殺齊之甥而姜氏歸矣復以其 女即其而嫁弑逆之贼又使弑逆之贼來逆而不 静齊侯之惡亦不可掩矣.康侯胡氏日太子赤褥 出也仲遂殺子赤及其母弟而立宣公於見故 結婚於齊為自安計越典禮以逆之如此其巫而不
定曰康全書 券十六 日文公之,未期而使公子遂逆女虽不,娶 惡自見矣公子弑隐公者也公子遂殺子赤者也 桓公之立逆女使宣公之立逆女使遂斯二人者 在國以為贼而桓宣以为忠也王氏日文十八年書 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而不書其故巳而十月子卒 则遂及得臣如齊之意可見矣此年書季孫行父如 齊而不書其故巳而書公會齊侯于平州则行父如 齊之意可見矣前年書夫人姜氏歸于以其子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