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事表_卷十三卷十四 [春秋大事表]

定四庫全書 春秋大事表卷十三 國子监司業棟高撰 刑赏表 盖開有功不赏有罪不刑唐虞不能以化天下故 虞書有天命天之文戴記爵人于朝與士共之刑 人于市與衆之益自天子之统壹宇内與列候之.ni!
罪殺母弟而子子带侵犯王室则避位而出奔 命至于樊墓弑而求車求金使命交融列侯視之若 开髦益赏不足以善不足以奸徒空名于 其上而已曾為侯之望國而陵夷更其父我二 君再世負大罪而累代贵位公孫歸父欲张公室而 衰經出奔益丈公之世刑出于仲遂文公以後刑 宝出于三家其國命倒置宜也唯齊桓任仲而 次定四事全考 春秋大事表 荆楚用以創伯晋文變而刑三罪民情大服庶
安有底止惟明天子振典于上侯佐天子以大明 熙陟天下正则一國莫敢不出于正大夫佐侯以 振犯一國正则家臣陪無有敢喻越犯分者 呼此孔子春秋之所為作也 殿 張氏洽日春秋之義非天子不得專是故二百四 十二年無天王殺大夫文書侯殺大夫者四十七 嘉秋大事表 古者侯之大夫皆命于天子侯不得東命也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