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胡传附录纂疏_卷十六卷十七 [春秋胡传附录纂疏]

钦定四庫全書 經部 春秋胡傳附绿疏春十六 详校官察御更查普長 給事中温常覆勘 總校官進士臣 校街官中書臣李 銀盟生俞成
卷十六 故如其意馬而書即位以著其自立之罪而不嫌於 同静美一也有小大则总一也有小大 则 静一美一惡无嫌於同 羊 美 张 其 B 位 X 能 与
必敬赢仲遂請齊立接之始課也 卷十六 氏 宣 公 继 政 世 者 数 所 遣 秋 結 道 者 自 位 仲 遂 逆 女 有 逆 田 轼著 君 人 非 公 氏 日 段 捐 赤 践 婴 不 品 有 h 足 故 罪 欲 也 急 可 罪 者 丧> 故 其後滕文公定為三年父兄百官皆不欲 一孟子未子雪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