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义_十七_吴凤来撰 [春秋集义]

湖傅此亦如齊亦致其至而不書月上九年亦如齊亦 孜其至而書月者為是年夏使仲孫茂如京師故特于 省書王正月以著宣公之罪而君臣名分之際謹 如此也歸田以為私惠比于君臣名分之際圳大小不作 矣 羲去年方如齊矣今又朝正平候之于天子也響 宣公十年
人欲之私耐非义矣 所宜有之于宣也今歸言我者济西木我所固有 之于齊也故與陰之來歸聞之歸不同 經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經齊崔氏出奔 佐傳夏齊惠公卒崔有馆于惠公高國畏其倡也公 卒而逐之奔告以族不以名凡谐候之大夫遵告于 候日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敢告所有玉朗之使 宣公十
十年而尚能狱君 公如齊五月公至自齊 左傳公如齊奔爽 湖傳文而事群者經也春如齊朝惠公夏如齊奔其 丧若是虽不致可也而皆致者甚之也天王之不奔 欲行郊而汲汲于奔齊惠公之,天王之葬下會使 微者而公孫歸父會齊惠公之葬其不君臣上下 甲之等所調肆人欲减天理而无忌惮者也繁而 不殺聖人之情見矣 集义宣實以斯位斯國皆齊元之也故以所事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