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注_五(丛书集成初编) [春秋集注]

春秋集注_五(丛书集成初编) [春秋集注]

成集書叢 初 者主 五雲王 行發馆書印務商春秋集卷三十三 昭公三 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師圍费 南以費叛不書者家臣微名不登于史册也但書大夫圍之邑叛可知矣罪大夫无政家 也如是而欲不思之甚也 邑叛不以君命而使大夫讨之如是大夫非之大夫也季氏之大夫也師非叠之師也季氏之師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歸于楚弑其君虔于乾 先言比歸者朋在外本无弑君之心也及其以疾之請也遂有得位之心故復言弑者正比之罪也 既日歸于楚又日弑于乾貉者非比親弑之也加之罪爾家語日楚靈王起章華之于乾國人 叛是靈王遇弑蓋有以取之矣初楚子疾靈王因而弑之殺其子而自即位公子比以是出奔比 立之以斌靈王襄疾比而立靈王自粒而死若比不乘疾之靈王未必死以此言之疾 在管十年矣其能一且自外歸而弑其君乎蓋靈王无道公子疾人寇而中國為之少安亦由此盟也故會监同地再書平丘書之重言之校其中必有美恶焉 但同监于此何所為哉故但書日月以間之恶候與王臣同盟也然陳蔡之復國楚人自是不 公不與盟 此晋侯茗之而辱公使不得与监也夫晋侯與公同體當同心同力以攘夷狄而候咸會乃 茗之妄與衆乘公不以比數非所以宗侯也天下敦不解故自是會召陵侯不出者 復二十四年至陵之會晋自不出此不足宗話候可知也上文方侯與王臣同盟今公不典 晋人執季孫意如以歸公至自會 翻得免于同盟之罪亦可幸矣 蔡侯歸于蔡陳候吴歸于陳 公不與盟又國卿見執而以會致者為其有也十年伐不書取為是故也 虚蔡靈少子世子有之弟先儒世子有之子非也吴陳世子偃師之子也楚不道暴陳蔡而 二國之命制在楚而平丘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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