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_十四 [春秋左传正义]

春秋正義卷第十六 國子祭酒上護軍由阜縣國子臣孔短達等忘 宣公疏 正义日世家云宣公名楼成作接丈公之 周逹日宜 星法善間 公子遂如齊 注不至四年
罪 何 以 *其 从夫斐娶父母之 交 人欲 比之 减 安 氏 之族而 以去 字復 氏 去 河 子 姜也 知遂不 可去子 行 安 公大 不 公子以 夫 算 夏季孫 行父如齊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衛 罪者 疏 者至以 放之法實五洲是放 正義日舜典云流省五 者有 当刑而不忍洲之宽其罪而妆葉之也三 不徙待妆 足放康之藏 放
公會齊侯于平州 如齐六育月齊人取濟西田 盾帥師救陳 注博言至莲明 来 楚 宋 安 得不 问 及 关 也若超盾 去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