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注疏_卷_三十六_三十七 [春秋左传注疏]

定四庫全書 五 年 晋杜氏注唐隆德明音義唐孔颜達疏 經二十有五年春齊崔抒師伐我北鄙 夏五月乙亥葬崖弑其君光注侯背盟主未有 公 公會晋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都子滕子伯把 伯小子于夷儀 左傅注
诸 而 诸侯盟 不 言 于 公 者 炫 杜 史 云 复 公 會 科 公 於 劉子 被 者 有 會 盟 云于 翼 规傅云七 處故 召陵 月 此 五 儀 經 亦 月 具 公 言 之 月杜 長 知 校 是 經 识 忆 月+公至自會注无傅 衡侯入于夷儀注夷儀本邢地衛邢而為衛邑晋 衛衍失國使衛分之一邑書入者自外而入之非 國 而有之還名其地 反 為 儀 夷儀 本 故 是 為 邢 衔 信 邑 二十 也 墅 五年 例 衛 春 夷 國秋 邢 入其例有二施 於 師旅 左傳注疏 日 不地 在 於 歸複 则 日
疏 正義曰侯不生名此只子 以省文獲 如會丙成卒于也 鄭伯 傅二十五年春齊崔抒師伐我北鄙以報孝伯之 晋于偽 公患之使告于晋孟公绰曰崔子將有大志注志 在弑君孟公绰大夫音義 作卓音 同 徐 不在病我 必速歸何患馬其来也不冠注不為慰害使民不 注欲得民心於他日葬師徒歸注徒空也.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