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书集成:司马温公文集_二_司马光商务 [丛书集成]

丛书集成:司马温公文集_二_司马光商务 [丛书集成]

成集書叢 初 者主 五雲王 行發館書印務商司馬温公文集卷之四 章奏 月四日上 臣伏视近降救節文應天下保存留寺院舍自來未有名额者特賜名其在四京管内者不保 今H已前益到舍屋及百間以上者亦賜名以老之教無盆治世而聚匿游惰耗良民以明 所共知不待臣一二言也是以國家明著法合有叛造寺一開以上者人陳告科制之罪仍即時 造寺及百開已上则其罪已大幸遇救恩免其罪可矣其宇木當毁撒人縣官今既不毁 毁撇盖以流俗恐崇释老已深不可除故為之禁限不使繁滋而已今若有人公法合擅 而又明行恩命之名是之也臣開為人上者洗耀其心壹以待民是以合行禁止而莫敢不今 立法以禁之於前而發救以之於後凡國家之號合將使民何信而乎臣恐自今以往猾之人 將不法介依释老之教以欺恐民聚敛其财以廣寺務及百間以上以罪之人有幸有不幸也且今劫盜殺人不死及難犯死罪救之而微罪不救是罪之輕重不繁於人 不可敬者则國家當於束救及救交内明白言之若所坐不至甚重而特不救是恩澤有所不均而同 主不刊之法合而決於人臣一時之私意也沉使經教之人仍就配得罪重於不經救者尤無也夫 教者誠非致治之道然朝延若能永无合使有罪者必刑斯人知恐耀莫敢犯矣今既數下赦合而使 今犯罪之人情理互鐵必不可赦者乞於豫降束敕内明白言之其餘赦文處分其有指赦作過 大罪得免小罪被刑經救者其重不經者其輕臧否使百姓何所取信哉臣恩欲望下自 罪不至配而救後特行配者乞放命逐便無使恩澤均一號合明信取進止 情状顯然不因臣你奏陛下意特不原免者止宜依法施行亦不可使重於救前之罪應昨救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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