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_五 [大明会典]

大明 會典卷之六 部五 封清吏司 郎中員外郎主事掌百官之封野 勒興夫置吏訓官給符考成之事咸粽理之 功臣封爵 社稷軍功者不封子男後革所封公便怕皆给 站券或世或不世各以功次為差人有衍里公世 封财马都尉外戚 恩澤之封其
尚宝司用寳宅備選日具奏降.永樂間定 日 钦 承识 祖业推誠奉義 凡 功乐 臣 追 封爵一體追封其爵子孫非建立奇 侯追封为公怕追封为侯合封三代者照 、依 功 有軍功方許加體 生死尺依本爵.正德二年公候伯歷 八典巷六
凡功臣振封三代洪武二十六年定公父祖谷 曾祖父名封其國公母祖母曾祖母各封其國 封某候母祖母曾祖母各封某侯夫人本官妻 封其侯夫人伯子男同.又定封 赠 公候伯 子 男*者其公 侯 封 夫人不許用.凡命婦因子孫官封母 祖 母者显加 封则不用 凡移封本生嘉蜻十四年题准侯伯以旁支承 奏将自己并妻應得 人會典巷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