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例存疑_薛允升_十九 [读例存疑]

例存疑卷二十七目錄 刑律 鞋香 贼盗中之一 劫四 白书奪
讀例存疑卷二十七 原任刑部尚書臣薛允开著 刑律 盜中之一 劫四 舆四同罪至死者减一等 虽 常 與未得四
悠例 斜泉行劫在罪四如有持械拒殺官升者將禽首及 禽殺官之犯依課反大逆律凌涯處死親坐下 手有傷之人凝靳示隨同餘犯俱靳立決若 拒傷官升及殺死役卒者首亚预課助之犯俱 凝靳立决泉示其止傷役卒者將首及过有傷之 犯俱立决隨同助势未傷人亦凝听候秋蕃 時人於情實若未傷人將起意劫之首犯凝蕲立 决者俱凝斯照候秋蕃時入从情實 叁二一上七刊聿成签上 此條係雍正七年例乾隆五年五十三年删改嘉 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