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旧唐书)_三四 高宗钦定五洲同文书局 [二十四史旧唐书]

曹唐書卷一百二十六 後晋司同中书門下平章事劉 响撰 列傳第八十六 微子申附 齊映 魔薄 崔損 齊抗 黎字時中工部尚書证之立孫父番言聞喜尉以泰 貴贈吏部尚書黎習法令通政術性矜强直而果断 少以門累官至萬年尉時同僚有直官曹者将夕聞 親疾代之會囚亡走京兆尹按直簿將奏黎滤 請日彼以不及狀實代之宜当罪坐眨江夏尉人
得罪者之子因權幸证奏彝黎竟白彝無罪舞實能吏 後累佐曹王皇以正直强翰聞系轉殿中侍御史改金 部員外郎刑部郎中侍御史知雜事無巍御史中承 不避權贵理以嚴數蒙召見天下事又與執政 多翼同上深器之或决大政時宰颇忌之多所排抑 亦無以傷瘀然多率情壤法初定百官俸料以響為司 直棠其官故給俸多於本寺丞又定百官班秩初令太 常少卿在左右庶子之上又惡詹事李昇遂移詹事班 退居府尹之下甚為有識所嘴兼户部侍郎時京 師人家豕生兩首四足有司欲奏日此豕嗣安可
無學術但多引用親使居要職以為耳目四方藩帥 皆畏之李納既至外示敬實险間之 上所親信多非毁黎實申又與吴通立通犯事覺任 情好惡特權食利不知極終以此取眨郴州别駕 真元八年四月也黎至郴州汴州節度使劉士篮 五千匹湖南觀察使李巽舆有隙遂具以聞又中 使逢士使於路亦奏其事德宗大怒欲殺宰相 日宝恭舆臣無分因事報怨人之常情然臣絲宰衡 合存公體以黎罪犯置之於死恐用刑太過於是且止 又遣中使費等日卿等所奏於大體羅好然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