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三国志)_五 高宗钦定五洲同文书局 [二十四史三国志]

魏志卷十四 晋著作郎巴西中正安漢陳 壽撰 宋太中大夫國子博士聞喜裴松之注 郭嘉 董昭 劉 蒋濟 劉放 人孫餐 程昱字仲德東郡東阿人也長八尺三寸美髯黄巾 起縣丞王度反應之烧会庫縣今蹦城走吏民負老幼 東奔渠丘山昱使人俏视度度等得空城不能守出城 西五六里止屯昱縣中大姓薛房等日今度等得城 乾堡四年校川 郭不能居其勢可知此不避欲虞掠財物非有坠甲利
万若岱不遣貂家將濕吾定貂将加兵於岱岱連 日不决别駕王或白岱程昱有谋能断大事岱乃召見 显問計昱日若貂近援而求遠助此假人於越以 救溺子之説也夫公孫非袁貂之散也今虽壤軍 為貂所禽夫趣一朝之權而不遠計將軍終败代 促 之范方將其歸未至大為貂所破岱表昱為 都尉显以疾劉岱爲黄巾所殺太祖克州辟昱垦 將行其鄉人日何前後之相背也昱笑而不應太祖 奥語之以昱守壽張合太祖征徐州使昱舆荀或留 吃釜四年皮训 守鄄城張邈等叛迎名布郡縣无應惟鄄城范東阿不
之功可立也敦舆達忠事惡而母子俱亡乎唯君群 兵刺殺之歸勒兵守 日 允 無 者公以年所羽 恕所求不係所 人得忠歸然拘 子劉臣管後母 之備必仲可以 高 遣孝成租 庶子不事必 归之人得至徐 亦欲门其天親衆 允親死下也部 天宜安之因於 下先能節自義 救愛殺應於 至君公以去曹 親不子固昔公 徐可开陵王未 庶以方志陵成 母属仕明母君 篇相齐心属臣 是横無 情 直 遣,允下 昱又遣别艳舍亭 津 陳宫至不得渡昱至東阿東阿合裘已率属吏民 拒 城坠守又克州从事薛悌舆昱协卒完三城以待 太祖太祖還執昱手日微子之力吾無所歸矣乃表昱 星私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