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宋史)_三六 高宗钦定五洲同文书局 [二十四史宋史]

宋史卷一百八十元中書右丞相總裁脱脱等修 食貨志第一百三十五元豐七年知洽州趙瞻自大名府恩信安雄霸瀛 莫冀等州盏榨賣以增其利半崴獲息十有六萬 七千翻哲宗即位兰察御史王叟言河北二年以来 新行法所在價增一倍既奪商買之利又增居民之 價以為息聞家至以比药伏惟河朔天下根本租 宗推此惠陛下不以損民為利而以益民為利復
命商買贩於壕務輸税以及等户保任給小引量道 里属限即非官监鎮店以使之税舊额五分者 增為七分则鹽税盖已行焉貂聖中河北官復賣綫 韶如京東法元符三年崇儀使林豫言河北權未必 敷前日税额且契丹鹽益售啟隙明年給事中 官均亦以為言皆不果行宣和元年京畿四辅及滑州 河 陽所地悉為田革盗刮煎之樊知河陽王 厅 以勤诱推三年大收法舊税亚易為钞氏 未賣税鹽钞引及已請算或到會已投暨未投者亚赴 權貨務改船新法钞引許通贩已舊法税鹽貨賣者
湖已响增餘四路三十八州軍斤增二或四 韶侯河流通運復故舰而江州置轉運般食益置漕船 及慵客舟以運制置司因六路五十一州軍斤增五 绒 民苦官估高無以為食皆路皆言其不便久之韓 释安江南亦極言之其後雨浙轉汇使沈立李 之奏本路課七十九萬嘉祐三年及五十 三萬而一之内私贩坐罪者三千九十九人樊在於 官估高故私贩不止而官課益請裁官估能鹽網 合鋪万衙前自超山取如此则善而估平人不 肯冒禁私售官課必溢發運司鞋之立肃之固請試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