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志_卷十二卷十四 [姑苏志]

定四庫全書 姑蘇志卷十二 明王撰 水利下元祐六年開八月知杭州林希言太湖猜水為蘇州大 患乞委监司相度開決庶使民田可耕流移復業遂 左朝奉郎邰光與本路司同道決之元豐三年 米三萬石開蘇杭州運河浅渺六年密院裁定 蘇州開江兵给八百人专治浦開 姑蘇志
豐岸開置斗門水堰等開江兵卒 崇寧元年置提淮浙澳司于州以知岷山縣鲍 朝懋提管幹二年宗正丞徐確提常平考禹贡 三江之以為太湖東注於海松江正在下流向来 潮泥湮塞水溢为忠請自封家渡古江開淘至大通 浦直徽海口七十四里以常平米十八万三千 餘充調夫之費因令民就食確躬操以先之 姑蘇志 水道遂通或言民就多死降三秩確曰此不
司奏請開淘吴松江復置十二 政和六年四月御筆访問平江三十六浦自古置開隨 曹趙霖且逐浦經久利害破卷通馬赴尚書省指 霖既上其九月奏御筆差趙霖充两浙提常 平前去本路措置修精水其開浦置问工料依元 相度检計逐旋開治更不候保明先次施行去晨隙 姑藤志 月分不遠趙霖更不引見上殿疾速發赴新任水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