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朝典汇_卷_四十二_徐学聚编纂 [国朝典汇]

典卷四十二 都察院右愈都御史臣徐学聚 總 吉正 洪武九年入月御史大夫汪廣洋陳劾韓國公李善长 有罪韶宥之 永樂三年二月左都御史陳瑛劾奏行部尚書徘命贪禁 暴虐作成福妻从所部郡縣過索财物遂亚處死 国月之9一 俞力 二十二年八月六科事中深盛等劾公朱徐景昌候
宣德元年正月上御奉天門臣日前日御史奏通 政秦川往湖廣督赋受贼川大臣何得全無知識漠大 司晨田延年食求贼一且败露自殺身命為重財 為輕此乃以至重博至輕况物法當入官从已何益 太祖自帝响言守体如井泉井蹦不滿日汲不竭川 亦不满若清八正盖心為國不長享富貴今至此 罪可容古人云调福無不自已求之凡在官者當以 此人為戒臣皆帧首受命 四年七月給事中張居劾郎中潮等不理職務 惟日挟妓酣飲态樂命悉下之狱 上夏原吉等目
濮靠龍享幼文降旨落太子太保 七年六月兵部侍郎王偉密泰水保于谦過上以偉 泰示叩頭罪,上日語自知卿鄉勿憾也谦既 出得下堂迎周日今日聖何事谦日始入帮之既人 復請乃笑日老夫不是處弟當面言之未敢不徙也 何忍至此乃出奏示之偉坚愧无地 天顺三年太盛曹吉祥忠國公石亨以御史言其调忌欲 籍制言路共御史事中之短上命吏部尚王 查御史事中年三十五以上者任三上五以下 者調用遂給事中何现等十三員為州官御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