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朝先正事略_四十三_李元度辑 [国朝先正事略]

平江李元度次青 黄孝子事 孝子名洪元江蘇丹陽人文國相以武断於里中有虞者 好持吏短长絲告新奥國相同里不相能遂發國相陰事欲 致之罪剛相行得不坐痒反以證受杖乃傳引谢具酒食交 被酒夜行处其後控职反接 心知摩所為也莫改問時孝子弟 某皆幼其後稍長間光加告印秘吾父都也母念 掩共山印勿妄言及知教子璇柳母阿禁之於是中夜
是四贩拱手日某無胜食乃万父老復兄弟按斧级步心 翌日躲自陳状有司义之免其弟颐紫孝子於欲康熙十一 年四月某日也後一年上官竟脱孝了罪云 二
寇發懷江陷跋管孝子操共穴以金不應岸哭三 夜不秘整購成 感引至必丽时城首欲得慎江降背以刃 不征 孝 大呼弓命忽狂風四越大雨如注舟覆凶 皆日真子也孝子既拳父生還逆知 必追已也郎遣人勉报祖母室以行明果追之不及 遂至九墩大索火而去懷江既被重傷病日璨孝子亦改雨 失音恐胎父要吧血弗以告日夜侍队以雨手幕思 江欢日人尊我痛痛在我身汝我痛痛如在汝身先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