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_第十二本

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_第十二本

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 辑委員會 傅斯年(主席,夏代行)陳寅恪 趙元任 李濟 韩(常務)本刊告白 此本自明史朝鲜傅至跋谈刻及三本太平廣記,原為第十 二本第一、二分合刊,於中华民國三十四年在重慶出版,其自 武鸣土語音系至文苑英華辨校白氏詩文附按禽清查到之上海廠 内渝陷您稿,其後二篇则篇新加入者,今合刊為十二本全本。又 李光君之清太宗求款始末提要一文,全文已在集刊第九本發 表,但因所用材料互有出入,故仍付刊行。特此聲明。讀明史朝鮮傅 王崇武(上)近以朝鲜李氏實錄校讀明史朝鲜傅,藉知其錯连互翼之文不勝,盖清代修史 多明人紀载,明紀外國史事本已隔膜,其情增飾之處又势所難免,館臣既以此 等文献禽根據,復删汰其關建州者(亦有删汰未處),是明史此傅除無心之 不計外,已經雨重曲筆矣。兹以率涉太廣,非短文所能盏,本篇姑置不。今 前者所以補明史之開,而後者则以揭修史之也.考朝鲜傅所據史料,實以明實翁主,以其他史乘訂補之。明之惠帝代宗思 宗均無實錄,惟景泰間事附载於英宗實錄中,時對外交涉本無所饰,及參以其他 史傅,叉可相互印證.至崇朝事去修史之時甚近(明史第一次開館在顺治二年],文献保存者更多,故皆無材料贫乏患。覆明史朝鲜傅 弟代知國事,股甚翼焉。!李曦之以疾弟果出於誠心,抑其父李旦 龍其少子而易之位,無乃其弟陰篇不羲,或者試朝廷而有侮玩之意 欺,登其國中有内難而然?孔子不逆,不億信,然而以先覺者篇贤,已 合追使者,復念其望已人,以誠信待人,然印则立者未定,未可 付,前者所遣使臣想已至其國,待其回日,更篇區處。爾禮部可遣其使 回,以意,如救奉行,钦此。除钦遵外,今将钦奉旨意備書前去,合‘ 行移咨知會。」 又聞三月甲辰:日:「建文三年正月十六日,准本國咨,權知國事李因惠風疾,眩於視,建文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分弟李芳遠權署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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