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水金鉴_卷三十一卷三十三 [行水金鉴]

定四庫全書 史 部 行水金卷三十一 群校官盟察御史臣王网烈 刑部郎中許北标覆勘 總校官知縣臣琪 校對官修臣沈清藻 腾绿盟生臣于時和
卷三十 管河官著實琴行外其重久任石堰等五事應 覆者已行司道會群報前来逐一虚心計處覆 相同堪為永利似應依凝合照款列具陳謹題請旨 一重人任以便青成先該給事中尹瑾題該工部覆 河道係最重類非可以穿警於明勾幹於会 卒者全在得人任人乃可青成及要大小官員俱令 久任或考满加或猜学超叙與夫就近補交代 親承最為治河先務合咨吏部查照隆慶六年題奉
巷三十 其不時奏劾更易究母或拘擎胎大計等因 行據司道等官報前来該臣等覆為照治河固 勤難 知河不易部科首以久任交代為言誠為永至 計除能汰點不肖容臣等遵著寧奉行外 所據新崔交代一節管河大小官员地方有難易職 掌有缓急再须分别明白庶免臨時肘如中南北 三管河郎中夏鎮南旺二主事皆係專職俱應交代 无容别外至如徐州海防颍州天津霸州大名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