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水金鉴_卷五十二卷五十三 [行水金鉴]

定四庫全書 行水金卷五十二 江南按察使傅泽洪撰 河水 靳大襄公行水之法治紀廣矣手謹其梗概西 鼎之得一十二條此萬世之津筏也宣特為淮揚 一方之永也哉一開浚引河引河之用有三一 次定四卓全 行水余 则日引水以濟運也盖河當極散之後黄流悲欲备
而堤受其伤方其修左修右街突激射之時被街之 危於卵是宜酌左右之中急開一渠 一面將街 突之處迅行場堵一面挽所街之溜頭引入中流以 其勢而後被堤可保故日其用有三也但三者之 用虽有不同然度上下高早之數以定挑挖之浅深 土性淤崧之殊以酌渠路之去取几此皆利 之要则又勢而理同者也 土不得不向淤處挑挖者後来水到之時自是 施 挑河之法固當相上性 浚然亦有必 必 無 之 久己习单旨
救其非築堤束水不可如是創築土凡一萬八 千餘丈夫然後水就束从堤内一往急湍刷沙有力 海 黄河丽岸決口二十一處南北河及高堰等處决口七十一虞前此率旋堵旋決或堵東決西为忠公 乃以水平法測地形之高界衡水勢之顺逆相下 行小金 歸凡歸少大小底套丁顺之制以及物料之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