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献通考_卷十卷十一 [皇朝文献通考]

定四庫全書 史部 内阁中書臣实汝兴覆勘 總校官中書户孫
三年更定七田官制每街守備一員兼管田 量千總百總分理衛事其原荷副指等 俱裁去改軍為七丁凡街所職掌及漕運 造船事務并都司行都司分辖皆仍 四年裁屯田御史今各巡按管屯术事宜 五年以云鎮屯田荒无令軍民種官給牛具量 收租銀 六年定直七地翰粗例天津沽等处毛地
定四庫全書 影十 九年以廣東屯全徽本色七丁苦累令本折各 半徽汉又令各省屯丁有漕者仍留駕運 十年裁巡按御史令各省巡督理电田 定江南珠陵广武英武三屯准其折银 十三年令河南等省各七照民地例徽自開 七以水七租數倍民丁输納維故有是令 定七丁貼運之例浙江金鄉等有无運杭 温台各嘉湖最各所有七带運金华等所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