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文献通考_卷十四 [皇朝文献通考]

定四庫全書 皇朝文獻通考卷十四 节考 康熙元年行康熙通寶先是順治十八年八 月户工二部以 聖祖仁皇帝御極定於明年改元康熙請将寶泉寶源二 局改铸康熙通寳輕重如制癸各省局依式 造與順治通宝相燕行使寻於十月将成
完五分以下罚半年俸辨人役及原保 商人各杖八十六分以上一年偉人役各杖百 再限雨月全完如未完仍五分以下罚一年俸停 其轉六分以上降一级留任人役各杖百該督 催交納限一年完解如不足令原盟督於 月内自行赔補仍未完由部题系解任追補完 日 復辨役原保及商人照侵盗程例治罪之 停各省镇鼓止留江宁府局時以局既多
三年申定各官失察私處分之例户部定私 之人潜藏僻野全在該管州縣各官密訪究 舊定有失察處分恐日久玩生應中明其例嗣 後該州縣官吏目典史及衛所官失察一起降 職三調用二起草職知府直知州每一起降 一級調用司道官有降級之倒今更定每起各 体一年督燕每起各六月俸 空射大跳通考 又定瓣鋼價值今各差支銀辩宝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