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典故纪闻_七 [皇明典故纪闻]

皇明典故紀卷十一 交河 余徽登 辑 琦 訂 新城 王象乾校 正統十凹年降虏之编置京畿者因腐人冠 途髪胡服肆掠人目家達子 正統十四年侍劉定之疏言時政内一款 言往年以來降湖皆留居京師授以官職給 典故纪太十二 以全伟夫非我族類其心必故昨者或街
之心朝廷醴儀自然熏比聞章臣入朝 多行私揖跪拜體甚者三五成高嬉 辰時换直欲彼此相識以奸偽乃今於五 鼓未朝時即然排摊出人甚至以贩 者此恐之心何在其榜皇城四門自今 俱宜遵祖宗之法敢仍前故達者科儀巡 視御史及鸿寺官举之重罪不有 典卷十 O舊制凡傳奉聖青司奉行者以所得意
景王初郎位以大官不充能之(正統十四年户部尚書翰林院学士陳循 等言翰林官有具然自永樂宜德以 來往额外多除皆出 英宗命吏部止因本院在任官九年考者 音照倒授本院之職不拘多餘巴是,今本院自以至五經博士等官俱多 員软惟 皇上嗣登大寳正用人之際况文 学侍之臣无当精選以備問查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