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清经解_卷二百九十七_卷二百_九十九_三卷严杰辑广州学海堂 [皇清经解]

皇清经解_卷二百九十七_卷二百_九十九_三卷严杰辑广州学海堂 [皇清经解]

觀象授時 至淌經解卷二百九十七 學海堂宝 日 鼓刚 食 天 伐 子 辰 集 日口于 主 郎 驰官食舍 王 之 禮天神果人丰 政典日生 地 先時 者殺無赦 羲和尸厥 官周 開民 后 春迷于天象以 典 象律籍 四 则 助 氣兹 况 王 废 官 F 不及時 者殺 七 無放 時傅治后 刊之為十文先天之局先取乐可之 万辰七月伯後先法 二日行日 十牛日 每長 月 二 故行行日 一口日十一度月 秦月二周月之 向當辰叉日會 書聚自逐行是疏 觀會子及十昭 象共丑日三辰七 授舍寅而度日 時今卯與十月左 信之日九 月是會度行管 一不也之于侯其谓時之 庚合房此七天問官推調 申于聚計日于荷 補舍室會二行士有後象若者日之所在正可推而知之君子慎疑當以日在之宿 文近代善術者推仲康時九月合朔已在房星北矣案古文 明亦含章示冲以其形若變而相傷不辑矣房者辰 集與蕲義同日月嘉會而除陽睦陽不疯乎位以常其 煌煌降妻之初辰尾之末君子言之不以為穆何獨慎疑于 之所次星者所次之名其一也又春秋傅辰在斗柄天策 炫以五子之歌仲康當是其一肇位四海復修大再之典其 房星哉新街仲康五年癸已九月庚戌朔日在万二度 五年義和失職则王命役征虞剛以為仲康元年非也 蕙田案掩食為不安因呈象而置耳房如皆火 房也之房非宿也仍當舊或因小雅十月之 二庚申補刊羲和克质職早為测定君巨上下先誠備何 至臨時皆與啬夫庶人忽為忽忽走為此創惶 已有之而U食之必為推無疑矣况若授時經 之状战觀普與啬夫三句可知伐鼓用之禮古 及有天象之變如日食之大者而不及耶典 上古數里人精心創制北後人沿算者所可 命義和乃大網語其常而不及其變耳 觀承案義和之事引自無不可解經自以陳 何至與師動泉必欲此而殺無救哉且仲康原是 為長尽日食失占官之罪難然非常救不原者 乘其有罪而之初非借知罪固有浮於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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