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以来繫年要录_卷七十二_卷_七十六_李心传萧氏仁寿 [建炎以来繫年要录]

宾來紫年要卷七十一 宋 1 次 部 太 際阜 宗 成 昌五年 天會 李心傳撰 春正月辛亥朔上 給人 府 不佛 助 武 禽 在临安金国元師 民 馮 師 福 道 赐 言 府通書官本 語 發 狂 悼 有罚 事 李永夀等人見 日 锡 師 带道 中 當秩 典 此 工 事 政 甲 仓安 功在 承 敢 技以 不 分兹藝輕 可 流有之授 師於 此見一道 前御以 不 此 怨 爾 官 故荒 職 重 兄上臣師名子还本 留道器 彻 帝正罪不 有 以不 假 無 輕 待 用 名 德 意 功不 贵 品以流 近 越 法 天 由 公 之太 况 擂皇 工 以 等 此露日俞 所 之 道 大 宜 革 公 至 守 之 1.
盟添在 致嘉主管江州太平觀 丙辰监察御史捌大中行有司棘 致 党之 一能似禽 倘書刑部員外耶潘 韶右朝奉逼 判毒春府卢伸行在既至停其官州漏管 何能得之當考 朱勝等奏京國書意上日意当如此乃一巳之 娜等更党击底蕴腾非等顿首 戊午以法寺為秘書省韶宣州奏檀偕殺人疑狱 案合刑部重别断申書省偕兄也先是有全二 者盗其窖盛偕今耕夫阮授阮捷殺全三等五人乘屁水 仁氏校
官家開以近降申明保法不應奏裁朝臣進呈朱腾非言 日疑狱不当奏而奏者法不罪丽孫近以宣州有觀 望欲佛罪之上日宣州可貨今若加罪期後來州郡實有 刑部官皆金有差建 疑虞者亦不復奏矣乃韶偕如律大理寺当職丞 甲 知鼎州程昌寓造統制官杜港興湖制置使王所留 十艘湖中小寇始耀 按 克 小 寓 新制官王漏等共员兵擎楊么已未破眞皮寨獲其舟二 光 興 鼎元 等 年春已政除湖南安 兵甲瓜事此鼎漕 無缆摄 使克 也 仁氏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