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详校_十一 [金史详校]

金史详校卷九 烏程施國學 卷一百十 楊雲翼傅 签上京東京等路按察司事,案食志八年八月有言一 贯以上用钞事選志又言别路普吏申補事傅 略 翰林侍學士遗山集内相碑作侍讀 廷帥臣 一廷元北作延是 正大三年車三當作二 个并校九祷 雲翼乃建言日案雲翼伐宋奏在泰和初年元碑
大安庚午來游 依傳文大安元年十月竟作泰和二年十月大安二 年竟作泰和三年矣有是理乎 坐取進士虞亞、亞當作元 案此科為興定五年見本 復亨傳舆正大四年之亞不同 金自泰和大安以來而秉文竟以是得罪 一百二十 四字當削 案元無此文乃作者漫引歸潜志一條 以助波漏而不知年代之試問秉文以是得罪為 亞乎為李獻能乎無之甚 五年復為體部尚書五年當作未
四年 此上當加泰和 案见遗山集内翰銘 淡剛 淡當作 五年自東阿丞五当作七 案此泰和七年 總颁撒合問:問當作門 四年以宋人拒使者於淮上 四年當作典定三年 故兵所至 兵上當加大 李献甫傅 至以椭為言北作非 雷渊傅 間巷間 間北作問非 羊交L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