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编_卷八十八 [经济类编]

定四庫全書 經濟類编卷八十八 明琦瑗撰 人品類五 团七则 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公馬日先君舍與夷 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以没 經福 先君若問奥夷其將何以對請子泰之以主社稷
臣為之相兄以佐之公曰何故也對日臣之舅在衛愛 臣若終立则不可以往绝迹於衛是背母也且臣自知 不 足以處目夷之上公不許疆以請公公許之將立公 子 目夷目夷日兄立而弟在下是其義也今弟立而 只 在下不義也不義而使目夷為之目夷將逃乃逃之 衛兹父从之三年桓公有疾使人名兹父若不来是使 我以死也兹父乃反公復立之以為太子然後目夷 歸也 次定四車餐事 經類福
吾歸爾君於是子臧反國晋乃言天子歸成公於曹子 臧遂以國致成公成公君子臧不出曹國乃安子臧 千之國可賢矣故春秋賢而褒其後 延陵季子者吴王之子也嫡同母昆弟四人長日遏次口餘祭次日夷次日札扎即季子最小而賢兄弟皆 愛之既除丧將立季子季子日曹宣公之卒也侯 與曹人不義曹君將立子藏子臧去之遂不為也以成 曹君君子曰能守郎矣君美嗣也敢干君有國非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