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_卷四十四 [旧唐书]

定四庫全書 史部 舊唐書卷四十四 群校官修臣曹城 洗马臣王坦修覆勘 覆校官主事臣季骏 校對官中書臣王春 腾錄举人臣劉禮
金 大夫 一員 人 官 正三 魏 品 音 泰 之 漢 不 卷四十四 制御 置 史 大 大 夫 夫 副 中 丞 丞相 一為 為三公 主 隋 之 司 中 復 右 咸 大 夫 去 亨 左 復 降 右 為 為 大 字 F 四 本 夫 光 贷 三 武 宅 德 品 分 會 令 為 昌 政 為 左 二 右 年 三 置+左 二 品 后 龍 月 臺 朔 大 大 改 夫 為 夫 及 泰 大 司後史峻邦为 國 正 六 刑 卿 尚 寫 漢 書 为 例 正 副 怕升 朝 目 為 漢 廷 其 正 末 改 品 既 為 重著 大 品 之 司 於 秩 空 令宜 與 中 丞 永 相 二 俱 員 為 F 正 三 漢 四 公
泰四十四 之推于大理凡事非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弹奏者 则具其事為状大夫中丞押大事则冠法冠衣朱衣裳 白中單以彈之小事常服而已凡三司理事與給事 中中書舍人更直直於朝堂受表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長 官则興刑部郎中員外大理司直评事往之 下 主簿掌印及受事辰 主事二人令史十七人書令史二十 三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