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述注·卷二卷三·卷二—三》已归入本站的经学儒学资料栏目。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礼记述注
- 类别
- 经学儒学
- 系列
- 礼记述注·卷二卷三·卷二—三
礼记述注_卷二卷三 [礼记述注]定四庫全書 經 禮 部 記述巷二 群校官监察御史臣周元良 給事中温常经覆勘 校對官中書臣座 總校官臣何思 湘 腾生臣拖華服深衣 卷二 執天子之器则上衡國君则平大夫则绥之士则提 之 疏 曰上高也衡平也平谓人之拱手正當心平故 為衡天子器不宜下故臣为擎奉皆高於 心侯 降於天子故臣為奉持器與心平大夫降於侯故 其臣奉器下於心绥下也士提之又在绥 下 凡執主器執輕如不克執主器操圭璧则尚左手行之常然臣之於君尊甲殊等當視真高下之而 倍致其恭敬之容可也微则倚於身小则垂大 免则委於地昏於佩見真節 執玉其有籍者褐無藉者则 拄曰藉也杨文質相變耳有藻为文見美亦 文無藻為鬟充美亦圭璋特而壁琼加束帛 而褐亦是也 疏曰古人之衣近體有袍之其 外有夏月则衣或裘或葛其上皆有楊衣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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