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析疑·卷二十二卷二十六·卷二十二—二十六

本项资料题名为《礼记析疑·卷二十二卷二十六·卷二十二—二十六》,属于经学儒学资料。页面整理了该资料的基本信息、扫描页示例和数字版本获取说明。

礼记析疑·卷二十二卷二十六·卷二十二—二十六 扫描预览第1页
专题
礼记析疑
类别
经学儒学
系列
礼记析疑·卷二十二卷二十六·卷二十二—二十六

礼记析疑_卷二十二卷二十六 [礼记析疑]定四庫全書 禮記析疑卷二十二 翰林院侍講街方苞撰 雜記下 如三年之丧既其祥皆行 祥行者補祭非除服也既行明未不得行也 三年之丧行明餘丧不得行也餘有主者则彼自 禮记析延 及時而翠祥即此人為主既後亦不得追知各為一事注既虞後山陰氏以為禅後俱未 安则後丧大祥皆矣然後補前变小祥祭则 缓虞後则後变甫三月餘而飲福衣朝服可乎禮 文残缺惟此記一見未知以代葛何所據而云 然 以義之当为後服也曰祥皆行者至後丧 三年而俊 期则前丧祭可以次 葬者必再祭有丧葬先 侯君 輕 服 而 有君丧服父母祥 除 而 重 追 母 之 笑 明 虞可父葬 而 盯前丧之可 祥 亦 梨 祥 记斤而反於寝矣故孫亦得告於寝而衬也若孫死在三 月内则宜王父既衬而後衬若王父存则孫中 以上而衬可也 有闻外丧哭之他室 知丧在遠方者若同國虽總必往也據非兄弟 不 不往则三中姓無赴吊之禮據下記如有服而 将 往哭之服其服而往则既始得往然三月五月 之期巳過如姑之子姊妹之夫母之父母兄弟亦無
———— 文字由OCR识别(未校验),可能存在错字;请以原始完整版为准。

🔒 本文部分内容已隐藏
解锁价格:39.00 元
支付成功后自动解锁,无需注册,可长期查看。
电脑端支持扫码/网页支付,手机端优先使用对应的移动支付通道。
已经购买过?换设备或清理 Cookie 后恢复权限
支付后会自动返回下载地址,或查询订单下载;有问题发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