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名臣奏议_卷三百_十七 [历代名臣奏议]

定四庫全書 压代名臣奏卷三百十七 明 楊士奇等撰 弹盗 漢武帝時東郡盗起丞相公弘奏言民不得挟弓督 十贼弩百吏不敢前 滿 骗音郭 日 引 盗贼不伏辜兔脱 者衆害寡而利多此盗贼所以蕃也禁民不得弓督 则盗贼執短兵短兵接则浓者滕以泉吏捕寡贼其 欠定日事全書:代名臣泰
甲兵折锋刃其後民以挺相撻擎犯法滋衆盗 贼不滕至於赭衣塞路盗满山卒以凯亡故聖王務 教 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特也今陛下昭明德建太平 俊材興學宫三公有司或由巷起白屋裂地而封 宇内日化方外鄉風然而盗贼有者郡國二千石之 罪非挟弓弩之過也禮曰男子生桑弧逢矢以之明 欧定四車全書:通 第
宣帝時渤海左右郡饥盗贼起二千石不能禽制 上遥能治者永相御史翼遂可用上以為海太守 時遂年七十餘召見形貌短小宣帝望見不副所心 内 輕馬谓遂曰激海乱朕甚之君欲何以息其盗 具贼 以朕意遂對曰海遐遠不露聖化其民困於饥 寒而吏不恤敌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於潢池中 耳今欲使臣滕之邪將安之也上聞遂街甚答曰 欧定曰全妻 用賢良固欲安之也遂曰臣聞治民治不可 代名臣奏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