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李氏四修支谱_17卷首末各1卷-李氏支谱_Li Shi Si Xiu Zhi Pu (湖南) 李氏四修支谱_二.pdf

淡字器 凡例 吾族自黄帝昌意傳至叫平晟公子公马吾族本 支十三世至用期公為本支元派祖累世居吉 水谷平江右人交蔚之區固已昭然可考兹據 雲丽公率其子交孫士近恐於明洪武問会 湖北武昌府竹排門因距老籍太遠不近先人墓 公仍籍龍陽成化公公圈落业油塘坪鄉 传再世汝德公生子五如璋如瑛如如璀如瑛 凡例
者亦秉筆不皆所以不没先人之善且以类勤後 注誠妻氏結書元配猿處千書配非處了書 娶或有未娶而娶再婦者書娶某氏妾则 書副室應庶副名分然不素也 為伯叔承者皆雨書之於本父下書過集房於 本支有嗣而以他姓作子者俱不載人内所以 父下書嗣子某或有本房乏嗣而以他姓人及 族男女已观已適者男書元配某邑某姓某人之义 女女書遒某邑某某人之子未婚者書鹏未遒 者書許配未聘未許者俊補 婦有先夫而早本者無子照例特書其或夫死有 再某姓庶包荒中微寓眨之之意 子無子而改嫁者義與夫似不應書惟於世序 以微名門重母族也 譜於外戚必填及職員者非藉光柴亦 家派宗字起四十派成文後之取名者俱取
家规 山无私但宜培植保守一有侵犯即公督 罪册得狗情未算片無运 墓祭之儀先正皆言不害羲理故清明撕祭填 臺不妨随俗禽之会人口然李总未阁尖 無刷未者须於近分選立長其承墓應 不至為若敖之鬼 土晨工商各居一业业精於勤荒於嬉母得游手好 開自暴自有玷租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