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忠公政书_十三_林则徐撰 [林文忠公政书]

林文忠公政書 林徐著
追奪張石氏話封 奏爲核辦控案查有再蘸婦女目受 封典應行追奪 喆以重名器恭 奏祈 聖事照本年二月間有籍新會縣寄居南海 聞安協副將張保在日於嘉十五年間將 銀二萬八千雨交付職具伍耀南生息置產有 文忠公政基一人美雨廣奏稿
字核對筆逛不相符該氏現年六十五先 嫁一為妻夫故之後改嫁與張保马室道 光元年會經有 年其夫張保在日果有交存伍耀南銀二萬八 千雨何肯任欠多年近始出控且既嘉慶十 五年交銀置產時張保已在廣東省城入伍 何難將伍耀南代置各產之契收回執業而轉 售雨廣奏 任其侵收花息至三十年之久尤非情理况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