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典_卷七十六_卷八十 [明会典]

定四庫全書 明會典卷七十六 禮部三十五 贡 攀保 例保俱本部凡有司起送至者咨發吏部用 以後經送吏部而本部所掌惟生員 司職掌 明會典
事例 洪武十六年奏准天下府州縣學自明年為始生 員各一人俱限正月至京翰林院經义四書義务 道判語一條中式者入國子监不中者充吏+年令不中式者遣復學肆业提調官吏以 非其人律教官訓道俸一年贡不如期者以達制 二十一年今岁府學一年州學二年縣學三年 欢定回事全書 明會典 各一人必性資純厚學业有成年二十以上者方許
次年再試兩廣四川限雨年再試復不中者照例充吏 提 調官教官訓尊仍青三十年令貢不中復 學者免停永樂元年令廣西土官街門照雲南例 生員有成材者不拘常例从便贡如十年之上學业 无成者就准本處充吏二年令贡照洪武二十五 年例直浙江河南限正月到部山東山西陕西湖廣 福建江西限二月四川廣西广东限三月 八 年令凡 欧定四事全書 州縣户不及五里者州一年縣二年各一人 明會典 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