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明世宗实录校勘记_三十一 [明实录明世宗实录校勘记]

明世宗實绿校勘記
後一+11 泰陵 武尚文及丞宋俱死本本交下有一與縣街中不勝,倘文 本陵以上二十五字.三字。本本城作之。城屯颗中七日 火焚官民廓宇舍廣本本作一火焚官民今而去,縣衙 九字,死作被殺.廣本本中下有凡字.六 六 韶辨 統合訓 校改辨作辨.及會俱.三本命作,是也.八 九 十一東兵一枝 宜道 将保定所選兵馬 廣本開本所作新.廣本本上有其字.本脱宜以上二一十一字.+11 警一援 √.廣本本作若遇有警,三枝一供應援 前一 東宜府 西山西 木東上有在字。本開本東下有關字.本作在西開山西。
三 前九+一+佐蜂 連遭水旱 粮鐵粮 抱本佐作游.廣本本早作惠 校删鐵上粮字.後一+三 秋防 俱為 力固守 廣本開本作防秋 舊校為下增字.三木作供,是也.四 五 八 精兵 侯果東犯 尤可為耳目之先 廣本開本兵作卒.三本候作俊,是也.廣本關本先下有一虏不得肆犯,我 十+贼引去 廣本開本作 廣本本無无贼字.亦不至稽收十六字.四 前六 十一+11 襄楊王 馨路走 化等處 校改楊作陵。 